一、消防维保火灾探测器清洗概念的界定:
1、内部检测室(电离室或光电室)污染后,会造成积尘、锈蚀及电化腐蚀。
2、外壳污垢包括:一氧化碳类气体污染、昆虫排泄物污染及建筑涂料附着物。
3、火灾探测器电性能的重新检测。
以上三条是清洗工作的主要内容,其中第三条是清洗工作的根本目的。
二、消防检测非专业清洗条件无法满足火灾探测器清洗的工艺条件和技术要求的原因:
1. 火灾探测器实际上是类似计量器具的一种传感器,其工作条件的改变和恢复必须与标准产品对照,在拆开和重新组装过程中会破坏原出厂状态,重新组装后必须有检测条件和参考标准才能保证质量特性的可靠性。
2. 大多数火灾探测器使用场效应管作为高阻抗原件传递信号,缺少防静电系统的工作场地极易损坏场效应管,这个关键的损坏通常不具可避性。
3. 部分火灾探测器的灵敏度调整由组装质量获得,没有调校设备,无法保证火灾探测器的阀值限制在合格范围内。
4. 符合条件的清洗设备不是简单的超声波清洗机,专业清洗机的设计保证了火灾探测器不被超声波能量损伤,原因是选择了不同于一般清洗的超声波频率和可跟踪频率瞬变的特殊超声波电源及保证液面不受工件侵入影响的专利设计。
5. 个人劳动保护及环境保护要求:
石家庄消防检测火灾探测器清洗单位属于放射性同位素存储单位,由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环保局与北京市公安局危险品管理处三个单位共同监督管理。由于离子感烟火灾探测器使用镅241构成传感件,涉及到操作中个人的自我防护及清洗产生的污水的专业处理,不是专门的清洗厂无法具备符合规范的生产条件,盲目操作将对生产工人造成辐射伤害及对环境造成放射性微尘极易与空气中溶胶混合,如误吸入人体,会造成永久性的放射性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