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灭火系统适用范围

来源: 时间:2019-04-24 15:00:44 浏览次数:

1.泡沫炮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1)室外烃类液体流淌火灾区域;
(2)大空间室内烃类液体流淌火灾场所;
(3)汽车槽车或火车槽车的甲、乙、丙类液体装卸栈台;
(4)烃类液体卧式储罐与小型烃类液体固定顶储罐。
2.泡沫枪系统可用于下列场所:
(1)小型烃类液体卧式与立式储罐;
(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流散火灾;
(3)小面积甲、乙、丙类液体流淌火灾。
3.泡沫喷雾系统可适用于下列场所:
保护面积不大于200 ㎡的烃类液体室内场所、独立变电站的油浸电力变压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