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保养设施的统一要求标准
每月对维护保养的所有楼层进行巡查
1.要求
1.1 建立消防设施巡查应明确检查各维护保养重点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部位和内容。
1.2 建立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每周至少一次。
1.3 建立消防设施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均应指示正常运行位置并标识开、关的状态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
2 巡查内容
2.1 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电源工作状态,自备发电设备状况,消防配电房、发电机房环境,消防电源末端切换装置工作状态。
2.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探测器外观,区域显示器运行状态,CRT图形显示器运行状况,火灾报警控制器运行状况,消防联动控制器外观和运行状况,手动报警按钮外观,火灾警报装置外观,消防控制室工作环境。
2.3 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外观,消防水箱外观,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状态,稳压泵、增压泵、气压水罐工作状态水泵结合器外 观、标识管网控制阀门启闭状态、泵房工作环境。
2.4 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外观、室外消火栓外观、消防炮外观、启泵按钮外观。